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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政策手册


 

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实现充分就业创业,帮助用人单位解决招工引才难问题,意义重大,是人社部门的首要任务。2023年,我们创新建立“大数据精准促进就业”工作模式,一是全覆盖向用人单位、求职者推送吸纳就业、就业创业激励政策,二是广深度征集用人单位用工需求、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求职意向,做好供需匹配,精准推送岗位,从根源解决用人单位招工难、劳动者求职难的矛盾。为发挥好政策的源头激励作用,我们制定了政策清单、适用对象和办理渠道,以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激励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创业。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2


 

 

一、吸引人才来烟就业创业政策

1.人才生活补贴、购房补贴、一次性留学费用补贴

2.人才公寓

3.青年驿站

4.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5.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6.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7.创业补贴

二、激励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1.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2.大学生实习补贴

3.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4.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5.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6.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三、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1.职业培训补贴

2.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3.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4.“金蓝领”培训补贴

附件:就业创业政策业务咨询电话


 

吸引人才来烟就业创业政策

 

一、人才生活补贴、购房补贴、一次性留学费用补贴

对首次引进到我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给予生活补贴、一次性购房补贴、一次性留学费用补贴。

(一)从2016930日起

首次引进到烟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在烟新购商品住房

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博士研究生(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硕士研究生,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二)从202061日起

首次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

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QS)高校的学士本科生,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最长3年,每人每年3.6万元、2.4万元、1.2万元的生活补贴;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分别发放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二)从202161日起

1.首次引进到我市党政机关工作(含参公事业单位及中央、

省属驻烟党政机关,下同),并在烟台市新购商品住房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高校( QS )学士本科生,在烟台市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2.首次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含中央、省属驻烟单位,

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双一流”和全球TOP200QS)高校学士本科生、普通高校学士本科生、专科生,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最长3年,每人每年3.6万元、2.4万元、1.2万元、6000元、3600元的生活补贴;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分别发放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首次引进到我市绿色石化、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等制造业领域企业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急需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购房补贴标准提高到26万元。

3.首次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的3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学士

本科生、专科生,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最长3年,每人每年6000元、3600元的生活补贴;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分别发放2万元、1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4.首次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含中央、省属驻烟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全球 TOP200QS)海外高校 45 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均不含各级财政资助公费出国留学生),除享受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外,再分别给予15万元、6 万元一次性留学费用补贴。

注:享受生活补贴、购房补贴任一补贴的,均与新市民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和人才公寓(住房)政策不重复享受。

办理渠道: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上综合服务系统申报,由所在单位网上初审通过后,按隶属关系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人才公寓

在我市全职工作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均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租期最短不少于1年、最长为3年。租金以套(单间或成套公寓)为单位进行定价,公寓面积根据申请人员类别、住房需求和人口数实行配租。在限定配租面积内,A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长免三个租期租金的优惠;B类、C类、D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长免一个租期租金的优惠;其他承租人首个租期租金标准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50%确定;第二个租期租金标准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70%确定。超出限定配租面积部分按照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执行,不享受租金优惠政策。租金最低缴费周期为12个月。

注:享受生活补贴、购房补贴、新市民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中任一补贴的,均与人才公寓(住房)政策不重复享受。

适用对象: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全职工作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已具有我市户籍或持有我市有效期内居住证,并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大专以上在校大学生。

配租面积:

ABCD类高层次人才,根据认定类别和住房需求可配租相应面积的人才公寓,具体标准为:

A类人才不超过180㎡;B类人才不超过160㎡;C类人才不超过140㎡;D类人才不超过120㎡。

对大专以上学历人员,配租面积以家庭人口数量(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作为主要考量因素,具体标准为:

单身人才不超过50㎡;两人家庭不超过60㎡;三人家庭不超过70㎡;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面积不超过90㎡。

家庭人口数量以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关系证明为准。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的人才,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可不受家庭人口数量的限制,配租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

以上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条件的,由较高层级一方提出申请,只可申请一套人才公寓。

办理渠道:ABCD类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通过线下向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其他人才用人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人才烟台”网站或“烟台人才安居”微信小程序注册账号、查询房源并上传申请资料。

三、青年驿站

毕业年度及择业期内来烟求职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凭面试通知书可在“青年驿站”享受最长7天的免费住宿。配套设置“就业服务小站”,为入住驿站的毕业生提供就业人才政策解读、城市介绍、文化历史、美食交通、法律援助等宣传材料或二维码等信息资料。

适用对象:毕业年度及择业期内来烟求职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办理渠道:

方式一:微信扫描“烟台青年驿站”小程序二维码或搜索该小程序,直接进入申请入住页面。

 

 

微信图片_20210918090434

 


方式二:关注“烟台青年”微信公众号,点击左小角“青鸟计划”,选择“青年驿站”进入申请入住页面。

烟台青年公众号二维码

 

 

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2017年起,乡镇(设有村委会的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高校毕业生从事为期2年的“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招募全过程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2017年以前招募、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继续执行定向考录、招聘政策。“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与服务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同等福利待遇。新招募且在岗6个月以上的人员发放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服务期满后直接聘用到原服务单位的,不再约定试用期。

适用对象:

(一)28周岁以下的:

1.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山东户籍或山东生源毕业生(2017年以后国家统招入学的普通高校非全日制研究生)

3.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近三年毕业的学生,符合上述3种类型的,不受年

龄限制。

办理渠道:根据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告报名参加公开招募。

五、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5%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在我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个人挂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无需进行灵活就业认定,填写《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并办理就业登记后,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申报时间:毕业生灵活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后。

申报流程:毕业生灵活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后,到灵活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补贴申领。

六、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经认定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5%给予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申报时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后。

申报流程:就业困难人员向灵活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七、创业补贴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创办小微企业

201611日至20191231日期间以及202211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限制),给予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2013101日至20151231日期间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1.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2020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3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202011日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上述其他条件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创办个体工商户

201411日至20191231日期间以及202211日后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创办实体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或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个人挂档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2020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202011日以后首次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上述其他条件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正常经营是指有正常营业收入。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适用对象:创业人员、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办理渠道:注册地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三)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2013101日以后成立注册的,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以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适用对象:小微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办理渠道:注册地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四)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201811日以后领取营业执照的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过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正常经营一年后,给予最高3000元/年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适用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

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是指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的人员。返乡农民工是指本市农村户籍(或身份证住址在乡镇以下),曾离开户籍所在县务工半年以上且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目前正在户籍所在县范围内创业的人员。

办理渠道:注册地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五)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及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可申请不超过60万元贷款。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贷款市场报价利率+0.5%),LPR-150BP(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以下部分利息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适用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烟创业青年,平台就业人员以及入驻我省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

办理渠道:注册地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六)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LPR+50BP(贷款市场报价利率+0.5%),LPR-150BP(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以下部分利息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担保贷款和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次贴息年限最长为2年。

适用对象:小微企业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经营状况良好,且守法经营,具有还款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诉讼案件。

办理渠道:注册地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七)重点群体创业税收减免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适用对象:1)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3)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4)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1日至1231日。(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办理渠道:注册地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核实是否符合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扣减税费由税务部门负责。

(八)创业典型人物奖励(创业大赛奖补)

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新评选的“优秀创业大学生”“返乡下乡创业之星”“优秀创业导师”分别给予5000元奖励;对市级“创业大赛”获奖选手,根据获奖等次(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高到低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

适用对象:创业典型人物。

办理渠道:市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激励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一、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

申报时间:用人单位为毕业生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后。

申报流程:用人单位为毕业生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后,到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补贴申领。

经办材料:毕业证书复印件;《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二、大学生实习补贴

鼓励用人单位与高校共建大学生实习基地,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标准发放大学生实习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其中,与“双一流”高校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的,研究生实习补贴时间可延长至12个月。每年每基地最高补贴20万元。

适用对象:经市、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大学生实习基地单位

三、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对吸纳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支付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就业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期限最长6个月,补贴标准为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的见习基地,补贴标准提升至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0%

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单位可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继续享受就业见习补贴。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后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期未满,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不得与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重复申领)

适用对象:就业见习单位。

办理渠道:注册地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四、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并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年1200元的岗位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申报时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后。

申报流程: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向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经办材料:《用人单位吸纳和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领表》、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和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财务凭证。

五、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新业态平台企业为依托本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依托上述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在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后,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给予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申报时间:平台企业或个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后

申报流程:新业态平台企业或个人可通过线上(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或线下渠道向灵活就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从业人员就业状态进行核验。

经办材料:平台企业申请的,提交保险费收费发票复印件、新形态灵活就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个人申请的,提交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材料,新形态灵活就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新业态平台企业与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务(服务)协议或承诺书。

六、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家政服务机构为1660周岁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申报时间:家政服务机构为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后。

申报流程:家政服务机构可通过线上(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或线下渠道向注册地址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从业人员就业状态进行核验。

经办材料:营业执照、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服务、中介)协议、保险费收费发票的复印件和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

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一、职业培训补贴

享受免费职业培训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刑期不足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免费职业培训,其他符合条件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免费职业培训。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职业培训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局官网定期更新公布。

办理渠道市、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二、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凭借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以领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适用对象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

2.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批准日期距申领补贴之日在12个月内;

3.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中查询到。

补贴标准: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根据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确定,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

办理渠道:通过人社局官方网站线上申请。

 

三、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在企业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培训,进一步发挥各类企业主体作用,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入职、转岗员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力争使企业技能岗位新入职员工都有机会接受高质量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力争使企业技能岗位转岗员工都有机会接受转岗转业就业储备性技能培训,达到“转岗即能顶岗”。以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为引领,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企业竞争力。

适用对象及条件:

以与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为主,也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男性)和50周岁(女性)。技师、高级技师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技师:年满29周岁;取得相关职业(工种)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金蓝领”高级工培训合格证书)3年以上,或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满14年(含)以上。

2.高级技师:年满31周岁;取得相关职业(工种)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金蓝领”技师培训合格证书)3年以上,或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满18年(含)以上。

补贴标准:对完成学徒培养的企业,根据培训职业(工种)等级、耗材情况,按照每人50007000元给与培训补贴。当年度完成结业考核的,培训补贴资金于次年结算。其中,高级工由县级财政承担,技师、高级技师由市级财政承担。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等渠道列支。对列入学徒培训计划、正常开班的企业,可申请预支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培训任务完成后申请其余补贴资金。

办理渠道:按照文件要求线下申报。

 

四、“金蓝领”培训补贴

“金蓝领”培训是指围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培训资源,采取院校与企业合作、理论与实训结合的办法,培养思想道德好、技能水平高的高技能人才。“金蓝领”培训以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为培养标准,侧重学员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重点提高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提高职业道德素养。

适用对象及条件:

参加“金蓝领”培训人员应为烟台市辖区企业在岗职工、技工(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男性)和50周岁(女性),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金蓝领”培训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其他政府补贴性培训、职业技能竞赛。

(一)高级工培训。年满18周岁;取得相关职业(工种)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年(含)以上,或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满10年(含)以上。

(二)技师培训。年满29周岁;取得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金蓝领”高级工培训合格证书)3年(含)以上,或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满14年(含)以上。

(三)高级技师培训。年满31周岁;取得相关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金蓝领”技师培训合格证书)3年(含)以上,或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满18年(含)以上。

补贴标准: 培训项目补贴资金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相应财政部门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等渠道列支。其中,县级财政部门承担本地区高级工培训计划的培训补贴,市级财政部门承担全市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计划的培训补贴。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5000元。当年度完成结业考核的,培训补贴资金于次年结算。对未参加培训、未完成培训任务、达不到培训要求、考核评价不合格以及补考的学员不予补贴。培训补贴不得与其他各类政府培训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等同时享受。

办理渠道:按照文件要求线下申报。


 

附件

就业创业政策业务咨询电话

一、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政策

芝罘区:6151295 福山区:6356305 莱山区:6716156

牟平区:4281097 海阳市:3222641  莱阳市:3365510

栖霞市:5210409  蓬莱区:5653006 :3215737

龙口市:8548740 招远市:8239360  莱州市:2222346

黄渤海新区生活补贴:6378033,购房补贴:6396733

高新区:6925304 市本级:6903206

二、一次性留学费用补贴

芝罘区:6151295 福山区:6356305 莱山区:6716156

牟平区:4281097 海阳市:3222641  莱阳市:2915127

栖霞市:5221268  蓬莱区:5653006 :3215737

龙口市:8765369 招远市:8239360  莱州市:2222346

黄渤海新区:6379571  高新区:6925304

市本级:6683330

三、人才公寓

1)需看房的,请提前一天通过看房热线联系。房源咨询及看房热线:

中萃苑小区:曲洪庆 13465618889

玺萌橘子洲:张云朋 13465606577

高新区创业小宅:南楠 18596169766 物业 4971605

CCB 建融家园·乐襄公寓:迟晓慧 15098469901

CCB 建融家园·国襄公寓:迟晓慧 15098469901

2)人才科创发展集团(负责组织申报和人才安居平台技术支撑)咨询热线:15666583667、18562196289

四、青年驿站

芝罘区:6226586 福山区:6356111 莱山区:6891582

牟平区:4219230 海阳市:3222209 莱阳市:7212750

栖霞市:5212390 蓬莱区:5642633 岛:3213566

龙口市:8516496 招远市:8083537 莱州市:2222179

黄渤海新区:6396760 高新区:6922976

五、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市“三支一扶”办公室:6785053

海阳市:3877366 莱阳市:3365516 栖霞市:5238383  

蓬莱区:5643930 长 岛:3216956 龙口市:8548733

招远市:8239360 莱州市:2222346

六、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芝罘区:6235243 福山区:6999752 莱山区:6716156

牟平区: 4281097 海阳市:3223716 莱阳市:3365516

栖霞市:5210409 蓬莱区:5603886 龙口市:8548733

招远市:8211573 莱州市:2222346

黄渤海新区:6378033 高新区:6922094

七、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芝罘区:6606065 福山区:6999763 莱山区:6715617

牟平区:4338015 海阳市:3223716 莱阳市:3363525

栖霞市:5235757 蓬莱区:5603886 岛:3213566

龙口市:8513112 招远市:8237962 莱州市:2222146

黄渤海新区:6391539 高新区:6922094

八、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芝罘区:6606065 福山区:6999763 莱山区:6715617

牟平区:4338015 海阳市:3223716 莱阳市:3363525

栖霞市:5235757 蓬莱区:5603886 岛:3213566

龙口市:8513112 招远市:8237962 莱州市:2222146

黄渤海新区:6391539 高新区:6922094

九、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芝罘区:6606065 福山区:6999752 莱山区:6715617

牟平区:4338015 海阳市:3223716 莱阳市:3363525

栖霞市:5235757 蓬莱区:5603886 岛:3213566

龙口市:8513112 招远市:8237962 莱州市:2213323

黄渤海新区:6391539 高新区:6922094

十、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芝罘区:6606065 福山区:6999752 莱山区:6715617

牟平区:4338015 海阳市:3223716 莱阳市:3363525

栖霞市:5235757 蓬莱区:5603886 岛:3213566

龙口市:8513112 招远市:8237962 莱州市:2213323

黄渤海新区:6391539 高新区:6922094

十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芝罘区:6605528 福山区:6999752 莱山区:6710826

牟平区:4316217 海阳市:3252099 莱阳市:3367067

栖霞市:5216676 蓬莱区:5603886 岛:3213566

龙口市:8507835 招远市:8239111 莱州市:2259905

黄渤海新区:6396139  高新区:6922093

十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芝罘区:6605528 福山区:6999752 莱山区:6710826

牟平区:4316217 海阳市:3252099 莱阳市:3367067

栖霞市:5216676 蓬莱区:5603886 岛:3213566

龙口市:8507835 招远市:8239111 莱州市:2259905

黄渤海新区:6396139  高新区:6922093

十三、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芝罘区:6605528 福山区:6999752 莱山区:6710826

牟平区:4316217 海阳市:3252099 莱阳市:3367067

栖霞市:5216676 蓬莱区:5603886 岛:3213566

龙口市:8507835 招远市:8239111 莱州市:2259905

黄渤海新区:6396139  高新区:6922093

十四、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芝罘区:6605528 福山区:6999752 莱山区:6710826

牟平区:4316217 海阳市:3252099 莱阳市:3367067

栖霞市:5216676 蓬莱区:5603886 岛:3213566

龙口市:8507835 招远市:8239111 莱州市:2259905

黄渤海新区:6396139  高新区:6922093

十五、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芝罘区:6605528 福山区:6999752 莱山区:6710826

牟平区:4316217 海阳市:3252099 莱阳市:3367067

栖霞市:5216676 蓬莱区:5603886 岛:3213566

龙口市:8507835 招远市:8239111 莱州市:2259905

黄渤海新区:6396139  高新区:6922093

十六、重点群体创业税收减免政策

芝罘区:6235243 福山区:6999752 莱山区:6716156

牟平区:4281097 海阳市:3223716 莱阳市:3365516

栖霞市:5210409 蓬莱区:5603886 岛:3213566

龙口市:8548733 招远市:8211573 莱州市:2222346

黄渤海新区:6378033 高新区:6922094

市本级:12333

十七、创业典型人物奖励(创业大赛奖补)

6905298

十八、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芝罘区:6235243 福山区:6999752 莱山区:6716156

牟平区: 4281097 海阳市:3223716 莱阳市:3365516

栖霞市:5210409 蓬莱区:5603886 岛:3213566 龙口市:8548733 招远市:8211573 莱州市:2222346

黄渤海新区:6378033 高新区:6922094

市本级:6256217

十九、大学生实习补贴

芝罘区:6235243 福山区:6356306 莱山区:6716156

牟平区:4281097 海阳市:3301258 莱阳市:3365516

栖霞市:5210409 蓬莱区:5643930 岛:3216956

龙口市:8548733 招远市:8211573 莱州市:2222346

黄渤海新区:6378033 高新区:6922790

市本级:6647767

二十、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芝罘区:6235243 福山区:6356306 莱山区:6716156

牟平区:4281097 海阳市:3301258 莱阳市:3365516

栖霞市:5210409 蓬莱区:5643930 岛:3216956

龙口市:8548733 招远市:8211573 莱州市:2222346

黄渤海新区:6378033 高新区:6922790

市本级:6647767

二十一、职业培训补贴

芝罘区:6605535 福山区:6999536 莱山区:6717619

牟平区:4338027 海阳市:3228265 莱阳市:3363601

栖霞市:5235759 蓬莱区:5653476 岛:3213566

龙口市:8518465 招远市:8237929 莱州市:2220122

黄渤海新区:63750096391576 高新区:6925304

市本级:6255785

二十二、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芝罘区:6605534 福山区:6999762 莱山区:6717619  

牟平区:4339017 海阳市:3222652   莱阳市: 3363503

栖霞市:5235755   蓬莱区:5647331 岛:3213260

龙口市:8518452 招远市:8266601   莱州市:2213323

黄渤海新区:6375030    高新区:6922093

市本级:6266144

二十三、毕业生就业电子报到证

芝罘区:6235243 福山区:6356306 莱山区:6716156

牟平区:4281097 海阳市:3301258 莱阳市:3365516

栖霞市:5210409 蓬莱区:5643930 岛:3216956

龙口市:8548733 招远市:8211573 莱州市:2222346

黄渤海新区:6378033 高新区:6922790

市本级:6647767

二十四、毕业生就业报到及调整改派

芝罘区:6235243 福山区:6356306 莱山区:6716156

牟平区:4281097 海阳市:3301258 莱阳市:3365516

栖霞市:5210409 蓬莱区:5643930 岛:3216956

龙口市:8548733 招远市:8211573 莱州市:2222346

黄渤海新区:6378033 高新区:6922790

市本级:6647767

二十五、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手续业务咨询电话:

芝罘区:6235243 福山区:6356306 莱山区:6716156

牟平区:4281097 海阳市:3301258 莱阳市:3365516

栖霞市:5210409 蓬莱区:5643930 岛:3216956

龙口市:8548733 招远市:8211573 莱州市:2222346

黄渤海新区:6378033 高新区:6922790

市本级:6647767

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手续业务咨询电话:

芝罘区:6226789 福山区:2136176 莱山区:6891675

牟平区:4214467 海阳市:3228620 莱阳市:7286801

栖霞市:5211108 蓬莱区:5643260 岛:3211179

龙口市:8513618 招远市:8246326 莱州市:2279393

黄渤海新区:6378033 高新区:6922113

市本级:2118568

二十六、毕业生档案派送

公共就业人才机构档案邮寄地址及电话:

档案接收单位

档案接收地址

联系人

办公电话

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芝罘区机场路90号负一楼档案室

曲老师

0535-6235243

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14就业促进科

卫老师

0535-6356306

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烟台莱山区海棠路101号莱山区政务服务大厅

任老师

0535-6716156

牟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烟台牟平区通海路财政大厦一楼北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包老师

0535-4281097

海阳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烟台海阳市济南路9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才档案室

焦老师

0535-3301258

莱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服务科

烟台莱阳市金水路75号楼二楼档案服务科

候老师

0535-2915135

栖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烟台栖霞市腾飞路197号政务服务中心181803

王老师

0535-5210409

蓬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烟台市蓬莱区创发东路17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就业中心代理科

郭老师

0535-5662397

长岛综合试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长岛综合实验区南长山街道乐园大街101-401

商老师

0535-3216956

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龙口市港城大道工商联综合体42627号窗口

高老师

0535-8548733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招远市温泉路128-1号金融大厦43号窗口

冯老师

0535-8211573

莱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烟台莱州市文昌路街道为民街598

吕老师

0535-2228709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管理服务处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沭河路31号自贸区国际人才港裙楼二楼223

罗老师

0535-6379667

烟台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政务服务中心1108窗口

盖老师

0535-6922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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