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期间财务工作的通知
浏览: 发布于:2016年01月13日 17:05
各单位:
寒假将至,为使学校师生提前合理安排报销及其他财务业务,科学做好2016年寒假期间财务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寒假期间值班安排
为方便学校教职工在寒假期间办理财务业务,财务处寒假期间安排值班,时间为:1月18日、25日,2月1日、22日全天;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急事或因病住院需要借用支票的,请与财务处结算中心值班人员联系,除公共假期外,可办理支票借用手续。
联系人:谢基伟,联系电话:13589876818 王 芳,联系电话:15063861106
二、工资发放
学校将按时发放2月份工资、岗位津贴。
三、发票有效期
2015年开具的发票,报销有效期截至2016年4月30日。
四、假期艺术招生
2月23、24日收费中心收取本年度艺术招生考试测试费。
五、公务卡消费报销办法
1、寒假期间,因工作需要进行公务卡消费的教职工,请在财务处值班时间,持正式发票和刷卡凭证(POS小票)进行报销。
2、若寒假期间无法前往财务处进行报销,请在规定的还款期限内自行将消费金额存入公务卡中。待开学后,持正式发票和刷卡凭证(POS小票)前往财务处相关科室进行报销,再从公务卡中取出报销金额。
六、财务处寒假值班负责人
成强(13953560789)、张天祥(15953518179)、孙旭涛(13656453377)。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传达到有关人员,并张贴通告。
财 务 处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