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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烟台大学分子药理和药物评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

附件1 烟台大学分子药理和药物评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2:烟台大学分子药理和药物评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开放基金申报书模板.doc

 

为了促进学科交叉融合,鼓励原始创新,充分发挥分子药理和药物评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平台资源,鼓励更多实验室以外的研究人员来实验室开展分子药理和药物评价领域前沿和创新研究,依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教技〔2015〕3号)和《烟台大学分子药理和药物评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公布如下:
一、资助对象
1. 分子药理和药物评价方向的基础研究;
2. 申报项目符合本年度的资助范围,且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3. 申请者须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以上职称;无高级技术职称的申请者,需有两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二、资助范围
1.  心脑血管疾病药物的药效动力学和/或药代动力学研究;
2. 精神神经系统疾病药物的药效动力学和/或药代动力学研究;
3. 新型抗炎药物的药效动力学和/或药代动力学研究;
4. 抗肿瘤药物的药效动力学和/或药代动力学研究;
5. 以上领域相关药物的分子药理研究或评价
三、资助方式
2018年度拟资助开放课题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申请人所在单位为烟台大学的项目资助不超过1项。资助金额为4-6万元,资助期限为二年。开放课题基金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的实验材料费。
开放课题基金使用须符合烟台大学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单经项目负责人签字,重点实验室主任审核签字后,由烟台大学财务处报销。
四、申请程序
凡申请本年度开放课题基金者须填写《烟台大学分子药理和药物评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并使用A4纸双面打印并于左侧平装成册。自指南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申请,请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寄/送至重点实验室办公室,电子版请以附件方式发送至liuhuili_1985@163.com。申报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
申请项目由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评审,经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议、重点实验室主任审核后批准纳入资助计划。审批结果将以网上公布和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申请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慧丽                  电话:0535-6903046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烟台大学药学院,26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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